办理条件
省内户口迁移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,并办理迁出、迁入登记。其中,跨县(市)或跨设区市市区范围的省内户口迁移应报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。
省外户口迁入本省,由迁入地公安派出所受理,经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审批后,签发户口准迁证。
本省户口迁往省外,迁出地公安派出所凭户口准迁证和居民户口簿,办理户口迁出登记,签发户口迁移证。 第五十三条 本人可以凭房屋权属证明,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,将市内户口迁入该房屋坐落地址。其中,由城镇地区迁往农村地区的,还需提交本人及配偶、未成年子女在本市城镇地区无住房证明。
与户口在城镇地区的户主具有直系亲属、配偶或配偶父母关系的,可以凭户主同意落户的书面声明、亲属关系证明等材料,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申报,将市内户口投靠迁入。 与城镇地区房屋权利人具有直系亲属关系的,可以凭房屋权利人同意落户的书面声明、亲属关系证明、房屋权属证明等材料,向房屋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,将市内户口迁入该房屋坐落地址。房屋有产权共有人,还应提交共有人同意落户的声明。 迁入地房屋属租赁住房、廉租房、承租的直管公房、军产房、集体土地房屋的,仅限房屋权利人或承租人的配偶及未成年子女迁入。户主或房屋产权共有人不同意迁入的,不予办理。
办理材料
办理流程
1.申请人向迁入地公安派出所(办证中心)提出申请,并提交相关的材料。
2.公安派出所(办证中心)对符合办理条件且材料齐全的,当场办理。
办理时限
法定期限:即办
承诺期限:即办
时限说明:当场办结
办理地址
线上申请:浙江政务服务网
线下申请:
网点名称 | 具体地址 | 咨询电话 |
嵊泗县审批服务与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| 嵊泗县X401与菜圃路交叉口西南方向20米 | 0580-5083429 |
五龙派出所 | 嵊泗县五龙乡边礁岙村丰渔弄3号 | 0850-5101110 |
嵊泗县洋山镇便民服务中心 | 嵊泗县洋山镇梅洋路1号(二楼)16-19窗口 | 0580-5051456 |
嵊泗县公安局黄龙派出所办证大厅 | 浙江省嵊泗县黄龙乡石宫弄1号 | 0580-5811431 |
枸杞派出所 | 浙江省嵊泗县枸杞乡群艺街33号 | 0580-5211045 |
嵊山镇便民服务中心 | 浙江省嵊泗县嵊山镇陈钱山路82号 | 0580-5595859 |
花鸟派出所 | 浙江省嵊泗县花鸟乡连港路12号 | 0580-5261990 |